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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青龙街以北、东原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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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行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对东平县青龙街以北、东原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青龙街以北、东原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位于东平县青龙街以北、东原路以西,地块的中心坐标为E116.449525°、N35.913896°。

3、基本情况:该地块面积为60209m2,地块为东平街道高范村、东平街道古台寺村土地,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东平县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山东K8凯发国际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召开东平县青龙街以北、东原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共采集9个土壤样品进行土壤样品现场快筛,检测项目为挥发性有机物和土壤重金属。

三、调查结论

顺利获得对地块信息收集、地块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结论:地块内每个土壤快筛监测点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和对照点差距不大,地块在原有利用过程中未对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依据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检测分析数据评价,该地块土壤质量能够满足相关国家标准限制要求,无需召开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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